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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心向背

第三章 人心向背 (第1/2页)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和利冰兰紧张地进行出征前的准备工作,如新老兵的编制、新兵的训练、兵器的供给、后勤补给的准备、战略战术的制定等,忙得不可开交。
  
  我们这次出征的军队超过二十五万人,当中十万为利冰兰直属的“银缨”骑兵——其中三万名为重骑兵,七万轻骑兵则由刀骑兵、枪骑兵、骑射手等组成。
  
  另十五万为新老兵组成的混合兵种,包括长枪兵、重轻步兵、箭兵营、工事营、后勤部队等兵种,其中还有五万名由禁卫军组成的轻重混合骑兵、三千名由海特格罗率领的精灵族部队、以及一百名由薇薇安统率的魔法师方阵。可以说已经动员了帝国内最精锐的部队和最后的武装力量,帝国已将最后的希望押注到这支军队身上。
  
  利冰兰任军队主帅,我则担任副帅,虽然我亲王的身份在皇族中比利冰兰的公主身份要高一级,而且她是我的妻子,但由于利冰兰是大元帅,而我只是元帅,若论在军队中的影响力和地位,她均在我之上,因此由她出任主帅也就顺理成章。
  
  对此,我并无异议,而且这还是我直接提议的结果——当时军部对由谁出任主帅一事一直很伤脑筋,因为在一支军队中同时出现了两位元帅,这本身就是史无前例的事。如果纯以军阶论,利冰兰的确应担任主帅,但我亦同时具有了元帅的军阶,若论身份和权位,在当今帝国内,我已是无人能及,而且得到爱蜜莉的亲自授命,负责该次作战的一切事宜,加上我和利冰兰的微妙关系,因此令军部一时委决不下。而我考虑到自己不论是名望、军事才华、作战经验方面,均远逊于利冰兰,因而自动将主帅之职让位于自己的妻子。
  
  我这一举动却在军队、民众乃至帝廷有识之士口中都赢得了一片交相赞誉之声,被称为贤明之举,这倒是我始料不及的。
  
  因为目前的圣伦大陆基本上是一个夫权至上的社会,女子在未嫁前尚可独当一面,一旦嫁人后,便一切以丈夫的意志为优先,妻子不再表达个人的主见。
  
  这种男尊女卑的情况,在军队中更加明显。
  
  当年利冰兰能够在军队中迅速冒升,一方面是由于南湛布琦二世圣宠有加,另一方面是因为利冰兰个人才华特别出众,但她也付出了比别人多百倍的辛勤和努力。
  
  男主女次的情况只是在皇室中相对淡化,如艾提芮亚四公主便能直接参与军政大事,在与贝沙图的夫妻关系中也是妻权为重;爱蜜莉七公主也能以摄政王的身份母仪天下。
  
  而我能够以大局为重,将兵权交予比自己更优秀的妻子,不拘泥于男权的思想,故为世人所称颂,当然贵族中也不乏取笑我是靠躲在妻子裙裾里获得光荣的男人。
  
  “当中也有少数人能够洞察到陛下这种不拘常情的做法,体现出一种为达取胜利、不限成法、唯才是举的野心家素质——‘一个能够将个人体面和无用的自尊践踏在脚下的可怕男人!’这种说法虽有不敬,却也接近事实的真相了……陛下将个人尊严抛开,却为自己赢得了尊重女性的美名,获得了加倍的尊重,最终天下人才会集在陛下麾下,这些性格各异的人,甘为陛下抛头颅、洒热血、赴刀山、趟火海,终其一生,无怨无悔。”
  
  我的随扈史官维特加尔这样记载道。
  
  而另一个意外的小事件却让我在民众中树立了威信,获得了帝都的人心。
  
  一天下午,我处理完公务文书后,踏出元帅府,当时近黄昏的阳光暖暖铺洒在身上,我突然兴起了到街上蹓跶散心的念头,便唤来担任近身侍卫的尼内克与洛佩特——洛佩特原为詹姆斯侍卫,被俘后为我所释,后投入了我的麾下,三人齐齐换上便装,一起出游。
  
  在宽达可同时供八匹马并驰的伊谢帕伦大街上,人头簇拥,商铺林立,依旧繁华。
  
  虽然目前帝国正被战争的阴云所笼罩,但普鲁斯特作为圣伦南大陆最大的城市,始终是商旅的首选之一,也是各地商品的主要集散地之一,商业活动并未因战争而受到致命的打击。
  
  人们虽处于战争的漩涡中,但毕竟远离战争的中心,日常生活也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
  
  我的目光被一团围成圈的人群吸引住了。
  
  于是便带着尼内克和洛佩特一起凑上前,利用御力术从人群中挤了进去。
  
  只见在圈中心的空地上,五六个贵族装束的年轻人和七八名侍从模样的大汉,正要强行将一名美貌少女带走。
  
  那女子拼命挣扎,让一伙年轻人一时无法得逞。地上还躺着一名麻衣褐服、遍体鳞伤、满脸血污的年轻男子。
  
  显然又是一起贵族子弟强抢民女的事件。
  
  “美人儿,别反抗了!没有人能够救得了你的!我皮耶没有得不到的东西!我看中的女人,没有一个能逃得过我的手掌心的!”
  
  其中一个为首的年轻贵族子弟说道,他长着一对斗鸡眼,像用面团搓出来的五官全挤在一起了,可谓一塌糊涂,身材矮小却大腹便便,兼且脸上的赘肉堆出淫邪的笑容,让人看着就觉恶心。
  
  “咱们皮耶子爵喜欢你,是你前世修来的福气,你还跩什么劲?你乖乖从了皮爷,把皮爷好生服侍好,爷的打赏够你八辈子挣的钱,这不比你在街上摆卖烂梳子、跟着你那个没本事的男人强?没准逗得皮爷一高兴,把你纳作小妾,荣华富贵你一辈子享之不尽!”另一个满脸雀斑的贵族子弟淫笑着说道。
  
  “救命呀!”女子无助地呼叫,悲凄地哭泣,奋力地挣扎着,但两臂已分别被一名大汉架住,所有的反抗都是徒然。
  
  围观的民众发出一片不满的嘘声,却无人敢站出来制止贵族的暴行。
  
  这不能怪平民没有侠义心或同情心,因为他们出面非但救不了女子,还得赔上自己的性命。
  
  在帝国,贵族层本来就是高高在上的特权阶级,法律在太多情况下对他们来说是形同虚设,违法犯罪的贵族子弟被抓起来,往往由有权势的父辈或亲戚出面,再加上金钱的打点,大都能无罪释放。
  
  负责帝国治安的宪兵总署对贵族子弟的恶行——如果不涉及其他贵族的话,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虽然也曾发生平民状告贵族的案件,但宪兵大多数并不受理,或只是发出简单的警告或质询,最后当然是不了了之了,甚至发生宪兵助纣为虐的情况。一般平民对贵族的劣行自然只能默默忍受了。
  
  “小妞,乖听爷的话,会有你的好处的!”
  
  那叫皮耶的“斗鸡眼”子爵“桀桀”一笑,伸出禄山之爪便要往女子胸部抓去。
  
  “放手!怎么回事?!”我剑眉一挑,冷哼了一声,威凌的气势化为无形的压力,瞬间充盈在空气中。
  
  皮耶闻声吓了一跳,伸出的手不由自主地缩了回去,但发觉我们只有三个人时,便骄横地用手指指着我,不屑地对我说道:“你是什么人?敢管本少爷的闲事!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此时,由于我的意外加入,抓牢女子的两名护卫不由呆了呆,手一松,竟让那女子挣脱开来,跑到我面前跪下哭诉道:“大爷!请为弱女子主持公道,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人吧!我兄妹俩人本是安分守己的人,在大街上摆卖木梳饰品谋生,一直相安无事,直到今天……直到今天碰上了他们……那个人一见到我就动手动脚,接着便要强行将我带走,我兄妹不从,他便将我哥哥打成重伤,现在生死未卜……上神呀!你还要不要我们这些低贱的人活命……”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温妮·佩桑尼,我哥哥叫加特伊·佩桑尼……”
  
  “温妮,你起来吧!”我不理叫嚣着的皮耶,一边柔声对温妮说道,一边打量着面前这个性烈的妙龄少女:容貌姣好,秀丽娇俏,不施脂粉的瓜子脸素净柔洁,自有一种天然的美,嫩白的皮肤白里透红,挺秀饱满的酥胸似欲破衣而出,而一双哭肿的杏目和脸上未干的泪痕,却是我见犹怜。
  
  粗布麻衣也掩盖不住她的天生丽质,难怪会招引像皮耶这类狂蜂浪蝶。
  
  温妮在我的注视着不由俏脸飞红,霞烧双颊,小女儿家姿态令我怦然心动。
  
  这时,我将注意力转到皮耶等人身上,冷哼了一声说道:“你是谁?”我冷冷地斜睨了他一眼,冷峻的目光中透出一丝森然的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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