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忽见风烨烈(含入V公告) (第1/2页)
花魁大赛已经进入决赛,由于宣冬儿的捣乱,从第二天就开始冷淡的花魁大赛,到了今天的最后决战终于有了起色。
郾城的百姓渐渐从恶心的浪潮中缓过神来,再次来捧场。说起来捧场是好听一点儿,实际上是就是想知道巨额奖金到底花落谁家。
当然,一身湖色纱衣,曼妙窈窕身材的宣冬儿已经有了固定的支持者,其气质举止使得郾城的富贾们蠢蠢欲动。比如这个炎光华就是其中之一。
炎光华是富三代,以经营米业为主,还有些许副业。曾经一度四国所有米都有炎光华供应,财富位居地坤前三甲。近些年虽然有些没落,但是就像老人们常说的那句话,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仍然可以起很大的作用。
这不,他带了大批的米业的伙计来捧宣冬儿的场,表面上看一直以人气和美貌著称的地月公主倒是逊色不少。
只是,这些伙计们,早已对地月公主的才和财所震慑,表面上碍于老板的面子支持而已。完全是一副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感觉。
伤寒中的澹台泽俊听说宣冬儿参加了花魁大赛,没有指责也没有诧异,只是叮嘱了一句地月公主擅于使诈,让她注意安全。
花魁大赛进行到这个环节,只剩下六个人,分别对垒。这一局结束将会剩下三个。
只是无碍于其他,宣冬儿的运气真的差了一些,地月公主抽到了她最拿手的“经商之道”,然而,她却抽到了绣花。
宣冬儿蹙起秀眉,看着场上其余的五个人,绣花方面,除了地月公主她能有点希望外,其余的人根本不用想,有哪个大家闺秀不会绣花?这就好像有哪个老虎不吃肉一般,根本毫无胜算。
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跟宣冬儿分到一组的闺秀所绣的牡丹已经大致出了轮廓,宣冬儿的玫瑰却只有寥寥数针。
她开始了激烈的心里斗争,如果要想跟地月公主角逐,就必须要胜过眼前这个闺秀,但是照目前的局势来看,想必闺秀完成了任务,她的玫瑰一角能够绣完就不错了。
“啊!”思忖间,宣冬儿手中的绣针的不偏不倚的刺入她的指尖里,顿时,灵感油然而生。
这次比赛有三个考察标准,其一,看刺绣的技法;其二,看作品的鲜活程度;其三,看作品所包含的意义。
既然如此,她只好放手一搏。想到此,宣冬儿毫不犹豫的开始按照脑中曾经勾勒过的玫瑰的轮廓一点一滴的复制到绣板上。
对面的闺秀立即被她的奇怪举动吸引,放缓了手中的动作,秀眼不停的瞥向宣冬儿,心里犯了嘀咕:“地坤国的女性擅长刺绣和女红,然而,熟知刺绣的人都知道,如果不是顶级高手,绝对不可以用宣冬儿此时的方法——以一个极大的参照物做标准,勾勒轮廓。
因为花草对刺绣的要求很高,里面的纹路众多,且距离不一。
只要稍有不慎,行家就会看出问题。况且玫瑰对颜色的要求极高,到了什么位置需要变色,到了什么位置需要加线,到了什么位置需要分流。
然而,眼前这个高贵的绝色美女,看起来好像一点儿都不会刺绣的样子,怎么会选择这样高难度的方法?
难道她对针法的转换和色彩的调配已经到了极其精准的地步?”
闺秀打了一个冷战,却当看见手中那个差点鲜活的牡丹后,她想死的心都有了。就是因为她的分神,她整整绣错了链接花心的一个最重要的层次,但是比赛的可恶之处就在于,不能回头。
针线的分配必须适当,如果她贸然拆掉绣错的几针,就等于宣告失败,然而如果不拆掉,对方没有明显失误,也是她输,这回轮到她陷入了左右两难的地步。
宣冬儿勾唇一笑,挑衅的看了看因为自己一个简单的动作从而引起慌乱的闺秀。
闺秀被她挑衅的眼神气得不轻,自我安慰道:反正她的技术要求更加高于自己,那么她出错的可能性,自然高过自己。抱着一丝侥幸的心态,她重新安下心来,继续比赛。
。。。。。。
比赛已经接近尾声,还剩半柱香的时间。闺秀的牡丹几乎完成,虽然花神、花态都太过死板,缺少鲜活的感觉,但是看着宣冬儿那只有轮廓和枝干,以及纹理和层次。即使针法再精密,技巧再高超,她的作品也注定无法如期完成任务。这轮比赛她注定是赢家。
正当闺秀洋洋得意之时,宣冬儿的举动引起了场下一片哗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